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最高罚50万及吊销营业执照
9月7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上线广东民声热线节目,相关负责人现场介绍,接下来会对学校周边再次核查,同时加大抽查力度,禁止电子商务平台通过互联网销售电子烟。
“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绝对是违法的。目前对电子烟究竟属于什么商品,是否归入‘烟草’这一类,由于国家法律还没有专门规定,这是目前的难点。”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处长郭展强介绍,但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已经发过几个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警告烟草专卖经营者必须要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9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义务,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类商品;应该在显著的位置进行禁止销售的标志;对于难以判别是未成年人的,销售者必须要求消费者出示身份证件。一旦发现如果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执行,就要进行处罚。
“接下来我们会加强监管。一是跟烟草局联手,对于学校周边范围再次核查,如果发现问题,要责令停止;二是凡是发现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行为,我们会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告诉经营者将会受到50万罚款以及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三是所有电子商务平台一律不能通过互联网销售电子烟,我们会加大抽查力度,按照《电子商务法》的有关规定,对于在互联网销售电子烟一律严查。”郭展强回应。